記者江詩筑/苗栗報導
竹南鎮上月29日凌晨4時許發生一起民宅前停放的轎車無故發生火警,警方調閱上百支監視器後找到縱火的27歲陳姓男子,陳是車主的前室友,2人日前因細故爭執陳憤而搬離共同租屋處,並澆淋汽油焚燒對方轎車做為報復,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偵辦。
竹南鎮上月發生一起民宅前停放的轎車無故發生火警。(示意圖/截取自維基百科)
警方根據監視器畫面,查出涉嫌縱火的陳姓男子,在案發前曾拍到陳拿寶特瓶到頭份市某加油站自助裝了4瓶汽油,隨後開車到竹南並將車停在犯案地點附近,再徒步前往該民宅前縱火。
陳男原本否認犯案,不過看完監視器畫面後改口承認並供稱,與車主葉姓男子是同事,從事汽車買賣,曾租屋同住,不過因自己個性內向、不善表達,認識2年來卻常被葉男欺騙,日前與葉吵了一架後搬離租屋處,29日當天一時衝動才會在其汽車上淋汽油縱火,案發後相當後悔。
警方指出,陳姓男子一舉購買4瓶汽油,先倒半瓶在葉男轎車車頂,再以打火機縱火焚燒,另3瓶汽油則放在擋風玻璃處一併助燃,由於陳男無前科,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