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葉國奕/綜合報導
107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稅務局也提供節稅方法供民眾參考辦理,特別要注意的是,申請日期只到9月25日,民眾若符合條件得盡速提出申請,若是超過限期,地價稅額將有可能相差4倍以上!
土地稅法規定,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課徵地價稅以一處為限,適用優惠特別稅率千分之2課徵。但若有兩處土地的話,另一處是否仍按一般用地千分之10以上稅率課徵呢?
稅務局提供地價稅節稅方法,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特別稅率僅千分之2。(示意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表示,另一處可以由直系血親,比如成年子女、父母、祖父母,或是直系姻親如公婆、岳父母設戶籍,只要這塊土地上沒有出租、營業等等營利行為,也符合都市土地小於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小於700平方公尺條件,還是可以提出自用住宅用地稅率的申請,因兩者稅額可能相差4倍以上,呼籲民眾可以依此方法節稅。
一般用地稅率是千分之10以上到千分之55,想要申辦「自用住宅用地」享優惠稅率千分之2的民眾,條件有哪些?其實就跟上述條件一樣,只是該土地戶籍所有人不同而已,特別要留意的是,如果該地轉為其他營利用途或是移轉戶籍,須向當地單位通報,以8月31日作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意思就是當天土地持有人是誰、土地用途為何,由該持有人繳納全年地價稅。
又今年申請時間只到9月22日,由於適逢中秋假期順延到25日,民眾若限期內未完成手續,今年還是依照一般用地千分之10課徵,明年才開始適用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