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林良齊/台北報導
4月28日是國際工殤日,我國去年平均每1.21天就有1名勞工因為職業災害死亡、每10萬人就有2.7人因為重大職災死亡,重大職災死亡人數趨勢下滑,但不如日本的1.5人、英國的0.8人、惶論荷蘭的0.3人。且工安意外導致事故死亡罰則偏低,嚇阻力明顯不足,勞動部也研擬修正職安法,擬把罰鍰提高到至少勞基法的100萬元,甚至希望比照工廠管理輔導法,將罰鍰增加至百倍。
事業單位因為工安意外導致事故死亡,依職安法開罰,如去年板橋冷氣機砸死女大生,開罰30萬元;興富發旗下的齊裕營造去年台中捷運施工不慎讓塔吊掉下捷運軌道,最後釀成1死15傷,更僅依未善盡承攬管理責任開罰15萬元。
勞動部長許銘春近日提到「2030年重大職災死亡人數減半」的目標,但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則指出,如果一味的只想減少重大職災數字,恐怕會衍生隱匿通報。
她提及,台灣職災發生最多的營造業勞工多領取日薪,代表遭停工後恐怕就領不到錢,也讓許多勞工不敢通報職安缺失,加上雖然各單位皆有職安衛人員,但卻是被視為找麻煩的人、拖垮工程進度等,建議職安署應形塑職安文化,建構勞工防護意識。
針對職安法嚇阻力不足,職安署長鄒子廉指出,已擬定中長期職安減災目標為2030年職災減半,並設定多項措施,職安法一定會修正,至於罰責部分,考量中小型事業單位,下限應該會維持,至於上限至少希望比照勞基法,並強化監督、檢查及輔導。
台大公共衛生學院環境與職業健康科學研究所教授陳志傑認為,近年台灣增聘勞檢員、增加勞檢場次雖然有體現在重大職災死亡率上,但也已達瓶頸,雖然提高罰則會增加嚇阻力,但若要進一步降低就要透過「教育」,要把安全知識潛移默化變成常識、化為行動並養成習慣才能建構安全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