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施鴻基/桃園報導
宏達電員工投訴一例一休後,公司逼簽兩份同意書,嚴重影響員工權益。桃園市府勞動局今天表示勞工有權拒簽同意書,上周五曾赴宏達電勞動檢查,查獲公司涉嫌違反勞基法,要求宏達電陳述意見,會追蹤後續。
電子業產業工會抗議宏達電要求員工簽署調移假日同意書,造成員工趕工也領不到加班費(記者陳俊智/攝影)
員工反映的問題包括宏達電強迫調移國定假日、休假日、工作日,且員工無法拒絕;宏達電要求員工同意調整薪資結構,事後卻片面刪除全勤獎金,被員工視為違法苛扣工資。
桃園市府勞動局表示,勞檢處本月6日得知消息,派員前往宏達電稽查,查出去年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勞工出勤,宏達電未經勞工同意擅自調移勞工國定假日,且未依規定付給勞工加倍工資,涉嫌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已函請公司陳述意見自辯。
勞動局表示,無論調移假日或調整薪資結構,都須經過勞工同意,如果宏達電確有勞工指控違法行為,最高可裁罰100萬元。但問題是其中獎金等項目屬於恩惠型給付。勞動局表示,如果勞資有衝突,只能透過勞資調解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