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何醒邦/台北報導
大法官釋憲指部分都更條例違憲,建商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吳寶田昨天表示,都更剛起步,本來就該更嚴謹、充分告知利害關係人,公會支持大法官對部分條文的解釋;但大法官未認定都更條例第卅六條的「拆遷條款」違憲,外界不要誤以為「都更就是違憲」,避免影響都更進程。
大法官釋憲確定北市府法令3條違憲,恐讓建商未來不願碰。(圖/好房資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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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固建設總經理洪嘉昇表示,他對大法官的解釋感到「遺憾與不解」,現行的都更條例,本來就有充分告知利害關係人,都更計畫也有一定的公開展覽期;而十分之一不過是申請門檻,重點是後面七、八成的審議與同意門檻。他也擔心,外界聽到「違憲」,對都更的觀感更不好。
遠雄企業團副總蔡宗易表示,未來都更將更趨嚴格,風險與成本都會增加,只能少碰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