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鄭媁/綜合報導
外交部24日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並取消試辦期間對每日申辦人數的限制,凡符合條件者在家就能申請換發護照。
為提供多元且便捷的申請換發護照管道,達致「簡政便民」目標,外交部自今年9月3日起,開始試辦「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自試辦日起,外交部即持續檢視措施運作情況,滾動調整相關作業規定,並自今年11月5日起放寬適用對象的條件及縮短作業時間。歷經約4個月的試辦,民眾普遍回饋良好,因此決定明年元旦起正式實施。
「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適用對象的條件為,一,在台設有戶籍的成年人;二、護照已經逾期;三、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不需要變更。至於護照未過期(包括效期不足1年者)、需變更護照個人資料如中、外文姓(別)名、或需辦理護照加(移)簽僑居的民眾,則仍請採親辦或委任代辦的方式臨櫃申換護照。
符合條件的民眾可以使用「自然人憑證」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系統」網頁線上申換護照,並使用信用卡完成線上繳費,等待10個工作天後,本人即可攜帶收據及國民身分證親至指定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雲嘉南辦事處領取新護照,歡迎符合條件的民眾多加利用。
詳細說明請參考領事事務局網站(https://www.boca.gov.tw/)「護照」項下及「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專區」。外交部表示,未來將在不影響護照製發安全的前提下,持續研議放寬適用對象的條件,使更多民眾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