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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例外條款...投資客鑽漏洞?官員:涉及炒房,最少罰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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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內政部去(2021)年底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以預售屋禁換約轉售、重懲炒房為主軸,其中針對預售屋換約轉售將有「例外條款」,買受人在簽約後若因重大變故導致無力繳款,經審核相關證明確認,就可換約轉售,但房市專家指出,恐怕有投資客想辦法要鑽漏洞、以達到套利目的;對此,內政部地政司官員指出,未來法案上路一定會嚴格審核,逮到就可能以「炒房」來做懲處,最少罰100萬元。
 
這次修法,有相關子法配套,內政部官員表示,主要是三子法,包括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的審查、民眾檢舉炒房的獎金比例認定,以及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若買受人簽約後,而遭遇重大變故導致無力繳款,那就可同意換約的審核。相關配套子法由內政部持續討論中,若定版後,就由內政部公告,並配合「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送至立法院審議期程,希望可同時公告實施。
 

 

預售屋換約轉售有「例外條款」,恐怕有投資客想辦法要鑽漏洞;官員指出,未來法案上路一定會嚴格審核,逮到就可能以「炒房」做懲處,最少罰100萬元。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土地成本增加推升房價上升,外圍區域、蛋白區房價有上漲趨勢;台中海線區域、東勢還有台中稀有的1字頭房價,吸引頗熱買氣。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在禁止預售屋或新建成屋換約轉售部分,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例外條款」方面,買受人在簽約後,若因受強制執行、重病長期療養、非自願失業或重大變故以致無力繳款,經報請縣市政府核准後可不受限制。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公司總經理張民表示,在「例外條款」部分,恐怕將來會有投資客利用造假的資遣證明、失業證明、重大傷病...等手法,來鑽漏洞,以達到換約轉售目的、來賺價差獲利。
 
對於投資客可能鑽漏洞的說法,內政部地政司官員表示,針對換約轉售的例外情形,屆時我們一定會非常嚴格審核相關文件,若有心人製作假的失業、被資遣或財務出狀況等證明被抓到,就可能以炒房、炒作行為來進行懲處,可罰100萬~5千萬元。
 
除了重病須療養、非自願失業或重大變故等情形,地政司官員指出,如果買受人在簽約後突然過世,他的繼承人有意願承接當然沒問題,不過若他的繼承人不想承接,我們也會針對這部分詳加審核,讓他可換約轉售。
 
此外,檢舉炒房獎金部分,民眾如有明確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且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撥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官員表示,仍在討論與徵詢各多方意見,目前應該會朝實收罰鍰的30%~40%的比例來走,但仍會再做研議才會確定。
 
而在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方面,內政部允許企業買住宅用來作為員工宿舍、長期作為出租及包租代管用途、進行危老都更…等,配套子法會訂定出更明確的規範及表列,並限制取得後5年內不可辦理移轉、讓與及預告登記。
 
這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會已通過該修正案,並已在立法院會通過完成一讀,目前已交付內政委員會排審,不過排審時程尚未確定 ,但有很大機會在本會期拚三讀通過後、由總統公告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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