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非法旅宿猖獗,每年市場產值約達300億元,不僅與合法業者搶食客源,對消費者而言也缺乏保障,觀光局為此提供檢舉獎金,盼增加檢舉數量,但學者指出,地方政府獎金發放過慢,導致誘因降低。
桃園市府首開先例,5月起與旅館公會合作,由合法業者自行入住非法旅宿蒐證提報,不只順利解決市府人力不足課題,合法業者也可「自救」。
非法日租套房嚴重衝擊合法旅宿業者生計,全台各地旅館與民宿公會要求政府嚴格查核保障合法業者權益。(中國時報資料照片)
負責查緝 地方沒錢
沒人交通部觀光局去年底公布「檢舉違反發展觀光條例案件獎勵辦法」,若檢舉非法日租套房,檢舉人可獲得裁罰金額15%的檢舉獎金,依照目前裁罰額度的10萬到50萬元試算,檢舉人可得1.5萬到7.5萬元獎金,每年最多可檢舉20次、領30萬元。
但由於該辦法是年底公布,許多縣市政府來不及編列歲出,導致檢舉人無獎金可拿,唯有桃園市府有特別編列。
靜宜大學觀光學系副教授黃正聰表示,許多非法業者被抓後,會要求分期付款繳納罰金,耗時就會較久,造成檢舉人拿不到獎金,地方政府沒有錢發獎金便不敢宣揚,導致誘因降低。
搶回客源 業者樂於配合
桃園旅館公會理事長陳盈瑞說,桃園市府從5月開始與旅館公會合作,委託公會動員合法業者,由合法業者入住附近區域內的非法旅宿,取證後提報市府進行後續裁罰,不只順利解決市府稽查人力不足問題,合法業者也能自救,且由於可以顧好與自己切身相關的權益,合法業者都很樂意配合。
觀光局表示,的確有部分縣市去年沒有編列檢舉獎金的歲出科目,因此今年發不出獎金,但由於檢舉獎金是收到獎金後才需往外提撥,不需特別編列預算,據了解,各縣市今年都有編列該項歲出,明年就可順利發放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