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李成蔭/新北報導
新北30年以上老舊住宅逾77萬戶,當中不少有漏水情況,民眾修繕時常變成違建,新北10年前放寬雨棚及雨遮標準,民代質疑辦法有許多矛盾,必須加強說明才能讓民眾知道正確做法。新北拆除大隊回應,持續有在檢討放寬標準,過去也有既存違建主動依循,會再視情況放寬及加強宣傳。
不少民宅因為頂樓漏水做修繕,有些做防水鋪面,有些一不小心就蓋成違建。新北推出「無壁式雨棚」政策,民眾免申請即可自行修建,剛上路時,施工標準高度過低、限制也多,民眾蓋的意願不高,索性直接偷蓋違建。
市議員連斐璠說,過往規定範圍內的雨棚僅1.5公尺高,民眾在頂樓只能彎著腰,也無法曬棉被,裝設意願很低。且市府限制20年以上的房子才適用,跟緩拆設定的時間點差不多,20年以上老屋多是既存違建,也不會想蓋無壁式雨棚。
連也說,無壁式雨棚政策施行10年,市府說前2年有放寬施工標準,她很常在處理雨遮及雨棚居然不知道,顯然宣導不足。
拆除大隊回應,無壁式雨棚用意是讓有需要做住家防漏者能建造雨遮,花費約5萬元,該辦法在推出隔年即調高雨棚高度到2.1公尺,民眾不需要向市府申請,蓋完後報備即可。
拆除大隊強調,針對一些「輕量違建」,民生有需求、未影響公安,都會體察民意研議放寬,未來會持續透過公所系統宣傳,也蒐集民眾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