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燕華/宜蘭縣報導
「蝦米,上廁所也要收錢?」宜蘭縣擬將轄內自然步道附設的公廁納入授權社區收費的範圍,引起批評,有民眾表示「台灣哪個公廁在收錢?」批評縣府連公廁也要收費,有點離譜。
宜蘭縣政府擬訂自然步道附設的公廁授權給社區收費,遭民眾痛批:「台灣哪個公廁再收錢?」(圖/好房資料中心)
宜蘭縣政府昨天通過「自然步道服務設施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草案,授權受託單位可對停車場、廁所及接駁車等步道外服務收費。
副縣長吳澤成說,草案只是授權受託單位可以就公廁收費,不代表一定會收,必須提出計畫書,經縣府審核才行。
消息傳出後,支持、反對聲音都有。台北市余姓遊客指「景氣不好,連上個廁所都要繳錢,未免太離譜。」
家住宜蘭市的賴小姐和李小姐則認為,若能維持公廁品質,收費合理;冬山鄉沈先生說「能不收最好不要收,要收就一定要把品質做好」。
「公廁怎麼可能收錢?」認養林美石磐步道的礁溪鄉林美社區前理事長游榮春說,遊客到時候很可能先在休息站上好廁所再進來,根本收不到錢,還得雇人管理,「多賠錢而已」。
副縣長吳澤成說,雖然台灣沒有公廁收費習慣,但歐洲許多先進國家的遊樂區、車站的公廁都要收錢,為了維持更高的品質,不見得就不能收。
「蝦米,上廁所也要收錢?」宜蘭縣擬將轄內自然步道附設的公廁納入授權社區收費的範圍,引起批評,有民眾表示「台灣哪個公廁在收錢?」批評縣府連公廁也要收費,有點離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