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綜合報導
豬瘟防疫警戒升高,財政部關務署統計,去年查獲違規帶入肉製品達6608件,其中12月14日加重罰責以後違規案件有206件,今年元旦以來也發現23件。也就是說,政府將違規攜入肉製品罰鍰提高至最高100萬元之後,仍有229件違規攜入肉品案,仍有許多民眾沒有危機意識。
關務署提醒,除入境時禁止攜帶肉製品、違者將處以高額罰鍰外,網購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產製品會有刑責,最重將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金門海邊2018年12月31日驚現漂流死豬。 圖/金門岸巡總隊提供
為什麼被抓到罰金就是20萬元起跳,民眾就是罰不怕?難道真的是坊間臆測的生化戰?關務署高層表示,如果真的是生化戰,規模不會那麼小,應該不是。
關務署高層表示,被抓到違法攜帶肉製品的民眾,以「大媽」最多,九成都是來自中國。她們都說自己不清楚相關規定,「不知到底是有語言隔閡、還是文化差異,或是有其他的原因,明明已再三說明,還是有民眾要從疫區帶肉製品來台」,等疫情告一段落,將進一步探究,增加未來宣導效率。
官員嚴正提醒,民眾入境時違規攜帶肉製品,最高可罰100萬元,但這對民眾來說,只要面對繳付罰鍰時的「心痛」而已。若是網購未經檢疫合格的豬肉產製品,就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輸入」禁止輸入的檢疫物,恐得面對「牢獄之災」,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遠比自行攜入更嚴重。
關務署表示,為全面防堵非洲豬瘟,海關已加強邊境旅客檢查,並就申報的進口快遞貨物及郵包加強查緝。自107年10月至今,台北關已於遠雄快遞專區查獲9件、37.2公斤自疫區輸入的豬肉產製品,顯示國人仍有上網訂購非洲豬瘟疫區國家豬肉製品情形。
因此關務署官員呼籲,民眾切勿網購國外肉品寄送臺灣,違者將遭受重罰,得不償失。民眾若有走私動物或動物產製品情資,歡迎向防檢局提出檢舉,檢舉屬實者,最高可獲得獎金5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