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即時報導
新北市吳姓男子因父親招贅關係從母姓,卻因為祖母反對且從中作梗,導致無法辦理戶籍登記,40多年來父親欄位一直空白,直到最近才在弟弟妹妹的支持下認祖歸宗,經新北地院裁定親子關係存在。
吳姓男子提訟指稱自己是家中長男,但父親招贅時,曾有約定第一個子女要從母姓。然而,母親要替他辦戶籍登記時,因為祖母反對,且拒絕提供戶口名簿,導致自己沒辦法登記為婚生子女,父親欄位始終空白。
他表示,自己其實一直跟父母弟妹生活在一起,也是父親扶養長大,顯見父親已有領養意思,只是未辦理登記而已。
吳男的父親雖然已經過世,但其弟弟出庭證稱從小就跟哥哥一起生活,並指吳男戶籍登記無父親資料是因為祖母從中作梗,母親又不認識字才會無法辦理,2造經DNA比對是同父同母兄弟,請求法院同意吳男請求;吳男的妹妹雖然沒有出庭,但也透過電話承認他是同父同母的哥哥,不爭執法律關係。
法院調查吳男和其弟弟的醫院鑑定報告結果,內容指出「是同父同母的兄弟關係」,最後認定親子關係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