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邵心杰、曾健祐、吳姿賢/綜合報導
50歲蔡姓男子為首的環保犯罪集團,長期將北部、中部的事業廢棄物運送至台南的國有、台糖及私人土地非法掩埋棄置,檢、警聯手追查近一年,估計在台南地區不法掩埋7萬多噸,總清除費用16億餘元。台南地檢署依廢棄物清理法起訴蔡等18人,因危害環境甚鉅,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桃園地檢署起訴載運廢棄物的林姓父子集團、車行、廠商共14人。
環保署表示,環保犯罪集團流竄北部、南部非法棄置廢棄物。最高處五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罰金,並負起復原責任及追繳不法利得。
南檢表示,專案小組追查出集團以蔡男為首,結合桃園、台中林、劉等人共13輛曳引車涉案,其中,林家父子三人經營的車隊,長期從大台北、新竹等地三間合法清潔公司,以一車約4、5萬元價格收受營建廢棄物,載往台中、台南掩埋棄置。檢方指出,不法環保犯罪集團近年來已發展出「甲地收受、乙地棄置」的犯罪模式。
該集團以Line成立「露營&聚餐群組」及曳引車裝無線電台聯絡,利用國道一、三號及西濱快速公路不同路徑躲避查緝,並互相通報防範跟監。蔡姓男子除以權利車代步,收取的現金也未存入相關帳戶,為偵查設下重重斷點。林姓父子為掩人耳目,載出廢棄物前,車上會先以乾淨的土方覆蓋避免被查緝。
南檢檢察官劉修言在起訴書提及,現行法規與廢棄物實際清理方式長期脫鉤,對於廢棄物產量及去向無法完全掌握,廢棄物處理量能不足問題日益嚴重,致廢棄物處理費用逐年攀升,讓不法業者有機可乘,建議中央及地方機關能研議整體解決營建廢棄物四處流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