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魏喬怡、彭禎伶/台北報導
國銀分行家數2020年創下九年新低,金管會統計,2021年前四月持續維持低檔3,403家。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指出,2021年前四月北富銀新增3分行,但凱基銀撤一據點、星展銀撤二據點,因此整體分行家數維持不變,他表示,今年為鼓勵金融機構與「社會創新組織」合作,將會把此項目列入申設分支機構的有利項目。
數位化時代來臨,近年國銀家數逐年遞減。據銀行局統計,2019年國銀分行家數達3,405家、2020年底分行家數共3,403家,其中新增7家、裁撤9家,新增的都是本土銀行,包括陽信1家、北富銀5家、元大銀1家,而裁撤包括:星展銀裁5家、花旗銀裁3家、凱基銀裁1家;2021年前四月則新增3據點、減少3據點。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圖/魏喬怡
不過,林志吉表示,每年5月、11月只要符合法規的金融機構就可申請設點。2021年度符合「本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前三年(2018年至2020年)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為8.75%者,且資本適足率、逾放比、備呆覆蓋率等條件符合法規的業者都可來增設分支機構,他指出,2021年有15家銀行、10家信合社符合條件。
林志吉表示,為鼓勵金融機構參與公益活動及協助推動各項政策,金管會將「公益慈善、金融教育、金融犯罪防制、中小企業放款成長率、對中小企業主為女性之放款核貸績效結果、依法進用足額身心障礙者情形、無障礙金融服務之推動情形(包括是否完成無障礙網路銀行及WEB ATM、是否設置無障礙ATM)、收受儲蓄互助社存款」等八項列為本年度金融機構申請增設國內分支機構之評核項目。
另為鼓勵金融機構與社會創新組織合作,「金融機構是否與社會創新組織合作」亦將列入本年度金融機構申設分支機構之有利項目。林志吉解釋,所稱社會創新組織,就是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或我國關切議題為組織目標及其社會使命,且前登錄在經濟部的資料庫網站的組織。
林志吉表示,依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金融機構可隨時向金管會在54個待增加地區申設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