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台中報導
未保勞工只能申請1萬元急難紓困金,不能享有勞動部和台中市政府較優惠的勞工紓困方案補助,中市議員吳敏濟在勞工局宣導座談會建議,政府應放寬條件,給予未保勞工同等的補助。
依據台中市勞工局資料,今年截至4月底止,新冠肺炎對勞動市場造成全面性影響,台中市放無薪假企業較去年同期增加198家,人數增加2286人,資遣通報增加2781人。第一季首度請領失業給付的人數較去年同期增加2成3,達到2884人,目前湧向各區公所申領無保1萬元急難紓困金的人數眾多。
中市議員吳敏濟在勞工局宣導座談會建議,政府應放寬條件,給予未保勞工同等的補助。示意圖/聯合報資料照
中市勞工局在大甲舉辦勞工紓困方案座談會,一位向大甲區公所提出無保急難紓困金的申請者,得知有無勞保補助差很大後,當場表示想要撤回。大甲區長顏金源回覆,目前只收件受理申請,尚未鍵入電子檔案中,要撤回應該沒有問題。
勞動部紓困措施,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投保薪資2萬4千元以下,107年個人綜所稅未達課稅標準者,可享有每人每月1萬元,一次給3萬元的勞工生活補助;台中市政府提供因縮減工時及無薪假3個月以上的非志願性失業勞工,每人每次1個月基本工資額,最多2個月,都遠較無保勞工的1萬元優惠。
吳敏濟表示,未投保而實際從事勞動的市民也多,許多人的生活非常艱困,有各種原因沒有勞保,在面臨同樣的疫情威脅時,卻只能申領無保1萬元急難紓困金,建議中央政府於非常時期考慮放寬條件,照顧這些困難的族群。
目前各區公所受理申請無保紓困金的情況好像菜市場般,吳敏濟建議加強服務人員對政策的熟悉程度,台中市政府也應該設置服務專線或分機號碼,由專人提供解答或指引專責單位,便利取得所需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