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10日行政院會中,除了通過「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三法」修法討論,並將送立法院審議外,也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修正草案,從明(2021)年1月1日起,恢復個人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行政院秘書長李孟諺指出,修正相關條例希望遏止有心人士藉成立公司或股權交易,規避不動產交易稅負、炒作房市。
行政院表示,此次「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通過,希望遏止房地炒作投機情形,防止有心人利用股權交易免稅規避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負,並建立個人所得稅負擔國家財政基本貢獻,因此將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
財政部長蘇建榮(右)指出,新創事業因要合乎政府所定義的新創事業概念,只因此不太可能持有房地產,比較不會有炒作房產的情況,若是有我們也會有措施因應。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此外,本條例修正草案預告期間參考外界意見,將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且交易時設立未滿5年的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排除,以兼顧租稅公平與優化新創投資環境。
而對於排除高風險新創事業適用的規定,有人質疑新創事業是不是也有可能炒作房市?財政部長蘇建榮指出,新創事業因要合乎政府所定義的新創事業概念,只需要辦公室、廠房,因此不太可能持有房地產,比較不會有炒作房產的情況,若是有我們也會有措施因應。
另外針對修正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標準、增訂自然人戶數限制並且採縣市歸戶等部份,蘇建榮說,房屋稅涉及到地方,必須要與地方政府溝通、討論,預計兩年內提出房屋稅修法,如果房產市場還是太過炒作,我們一定會視情況將稅負措施做修政。不過有立委認為,很重要的是,以全國歸戶、家庭歸戶來看,才能真正反映囤房現況,財政部應重新審視、僅快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