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近日行政院會通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修正草案,預計從明(2021)年1月1日起,恢復個人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今(21)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修正草案審議,財政部長蘇建榮指出,此修正草案通過後預估每年可為政府增加約11億~12億元的稅收。
針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的草案修正,若今日的初步審議通過,且立院各黨團也沒有異議,則後續將送立院院會進行二讀及三讀,通過後將會由中央政府正式公布實施,希望明年1月1日起上路。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進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第18條修正草案審議,財政部長蘇建榮指出,此修正草案通過後預估每年可為政府增加約11億~12億元的稅收。圖/立院國會頻道
國內從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本條例,目的是為使適用租稅減免規定而繳納較低稅額或完全免稅的納稅義務人,課以最基本稅額。而為了配合2013年1月1日起實施個人證券交易所得課稅制度,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回歸所得稅法規定課徵所得稅,因此修法刪除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的規定。
不過2016年年1月1日起個人證券交易所得恢復停止課徵所得稅,但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沒有同步恢復納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課稅;蘇建榮表示,這次進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修正草案審議,就是希望遏止房地炒作投機情形,防止有心人利用藉成立公司及股權交易免稅,來規避不動產交易所得稅負。
多位立委都表達贊成此案,希望財委會儘快通過;蘇建榮指出,此修正草案通過後,加上免稅額670萬元,每年預估可為政府增加約11億~12億元的稅收,這都是整體稅制的一部份,而針對房地合一稅也在檢討,必須謹慎評估來做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