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程士華、鍾泓良、楊文琪/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蘇建榮昨(17)日表示,繼六都及新竹縣、市已允諾調高房屋稅率(囤房稅)後,下一波打炒房政策重點在於落實「稅基」合理化;他說,地方政府是否落實稅基評定,將作為財政部稅捐稽徵考核的指標,並公布長期未調整的縣市。
財政部則表示,各地方政府對房屋稅基的調整,已列為年度考核重點,六都皆已陸續落實稅基合理化,其中桃園市已於去年調整,台南市則會在今年重新評定稅基。
房屋稅「稅基」為房屋評定現值,涉及房屋標準單價、折舊率、地段率等相關指標,其中房屋標準單價須每三年重新檢討評定。
財政部長蘇建榮昨日於立法院指出,稅基是房屋稅課徵的一大重點,各地方政府應每三年會重新評定稅基,每個縣市的調整時機不同,財政部也在積極輔導讓稅基合理化。蘇建榮也指出,特別是彰化縣、金門縣等二縣市,一度30餘年皆未調整稅基,經輔導後皆已配合調整。
蘇建榮強調,地方政府是否落實稅基評定,將作為財政部稅捐稽徵考核的指標,並公布長期未調整的縣市。
財政部賦稅署補充,直轄市房屋稅基合理化,特別受到各界重視,據悉,桃園市已在去年完成重新評定,台南市則是今年要進行。其餘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則預定要在2023年進行稅基評定。
台北市財政局表示,台北市為合理評定房屋稅稅基,2014年調整新建房屋標準單價,平均漲幅為原標準單價的1.6倍;同年也依《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調整路段率以反映稅基。此外,2020年也以科學化方式,按當地商業繁榮程度、交通狀況等因素,調整路段率。
新北市財政局則表示,新北市上次調整房屋評定現值為2020年,其中30層鋼骨造於一至四類價格為每坪15,780元至19,080元,所調整幅度都有按照財政部貼合房價現實狀況。
新北市財政局也解釋,因為房屋評定現值為每三年調整一次,調整中間的空窗期,如果房地產價格有大幅度波動,如這幾年房價快速上升,確實容易產生「時間差」。
針對稅基能否反映物價,賦稅署指出,各縣市大多採用行政院主計總處發布的「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作為評定房屋標準單價的依據,如新北、桃園、台中、台南便是如此,而台北、高雄則有另訂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