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都更信託法令複雜,民眾常一不小心就忽略細節,北市都市更新處總工程司張溫德建議,民眾簽信託契約時,應看清楚信託期限、彼此的權利義務等,而非只注意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否則日後有爭議,僅能靠訴訟處理。
民眾簽約都更信託法時應注意各種細節,減低糾紛發生的機率。(好房資料中心)

張溫德表示,不少民眾在簽都更信託契約時,常單憑建商片面之詞,強調簽約後,可拿多少好處,可分得多少容積,反而忽略信託期限、負擔等重點,建議民眾無論簽什麼契約,都一定要看完全文,了解契約內容後,再簽名。
北市都更推動中心副執行長林啟賢表示,對建商而言,實施都更信託,即不怕地主突然過世、反悔等,因不動產等財產權已移轉至受託人,無論發生什麼情形,都將依照契約內容進行;對住戶而言,也不怕建商變動、財務糾紛、欠錢等,一切照約進行。
不過他也提醒,信託時住戶應注意信託期限、目的,一旦發現不合理,當場就可拒簽或要求更改合約內容,否則一旦簽約了,只能靠訴訟自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