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承諺╱台北報導
地上權產品因省去購買土地的成本,開價可比一般產品更便宜,買方可用較低總價換取較高的租金報酬率。雖然具有價格優勢,但是地上權產品可得貸款成數僅4~6成,買方還可能面臨轉售不易,與出租時難以避免的空置期等問題。
地上權住宅僅有50年的使用年限,每當再次轉售,承接的買主能使用的年限也隨之遞減,因此,轉售價格只會愈來愈低。住商不動產台北民生加盟店副理林耿民則說,地上權產品若純自住,相當適合剛成家立業、資金有限的首購族,但此類產品屋齡新時房價上漲速度慢,但過了一定時間,轉售價值轉降,便成為最讓人詬病之處。
地上權產品欠缺土地價值,銀行多半僅願貸款4~6成,讓購買者的購屋頭期款壓力更沉重。以一間總價1000萬元的2房產品計算,地上權產品最高可貸6成,自備款至少要準備400萬元,比起能貸到8成的一般住宅產品,買方必須多出200萬元自備款,付款壓力相對較大。
淡江大學產經系副教授莊孟翰提醒,若購買地上權房屋,在使用期間內屋主還須支付房屋稅、地租和大樓管理費等。期滿後必須無償搬離,無法主張任何權利或要求補償。再者,因買方無「房屋所有權」與「土地持分」,也無法將房子抵押給銀行以做資金調度,在在顯示房價便宜的優點外,仍附帶相對的缺陷。
◎項目/買賣影響
★貸款/地上權產品僅能貸4~6成,屋齡愈久,貸款成數愈低
★增值效果/使用年限隨時間遞減,時間愈久,增值效果不增反減
★繳交費用/每月必須繳交地租、每年須繳房屋稅
★房屋抵押/若購買僅有「地上租賃權」的房屋,因僅有租賃權,無法做為抵押擔保品向銀行借款
★地價稅/轉賣不須繳交地價稅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