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雅蓉/新北報導
背包客來台數漸增,違法民宿、旅館業者也隨之增加。新北市觀光旅遊局統計,近3年稽查開罰超過300件違法業者,罰款金額約3500萬,以瑞芳九份、淡水等地違法民宿旅館數量最多,觀光局人員透露,稽查時業者狡辯理由花招百出,「明明是馬來西亞人,都可瞎稱親戚借住!」
北違法民宿旅館業者近年來不斷增加,以瑞芳九份等觀光景點最多
九份、淡水違規最多新北觀光局統計,2014年旅宿業裁罰案件約137件,罰款金額1351萬;2015年則開罰92件、金額1217萬;2016年則有96件、罰款953萬。
觀光局表示,裁罰案件多是違法旅館業者,以民眾檢舉案最多,每年約百件左右,除了違規檢舉,也有部分是消費爭議轉成違法民宿案件。觀光局說,違法民宿業者與違法旅館業者不同,違法旅館通常位於較偏遠的淡水、泰山區,因具一定規模、有招牌,業者被查到難否認。
業者狡辯理由百出不過,取締違法民宿困難度較高,數量最多是在瑞芳九份、金瓜石等景點,因旅客多、住宿需求增加,違法民宿猖獗。至於台北市常見的日租套房,新北市則較少。
觀光局人員說,部分違法民宿深藏在小巷中,稽查人員循著檢舉線索,根本找不到門牌,好不容易找到位置,更查到房客上門住宿,業者卻用各式各樣理由狡辯,增加開罰難度。
最高可開罰50萬元
觀光局人員笑稱,曾有違法民宿業者發現稽查人員上門,房內明明就是陌生房客,卻硬說是「南部的親戚」;就算是馬來西亞的旅客,也堅稱「國外親朋好友借住」。觀光局提醒,民宿業者若未取得登記證就對外營業,將依現場房間數開罰,旅館業處10萬至50萬、民宿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