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宏舜、李承穎/台北報導
投保中心針對樂陞科技公司董監事李永萍、陳文茜、尹啟銘與會計主管、簽證會計師等十人向法院提假扣押各一千萬或五千萬元不等,台灣高等法院以李永萍在樂陞案發後,疑有脫產行為,裁准假扣押李永萍五千萬元資產,投保中心針對陳文茜等人未獲准部分已提抗告,案件由最高法院審理中。
高等法院裁准假扣押樂陞獨立董事李永萍(左)五千萬資產,陳文茜等九人則未准,投保中心提抗告
士林地院證實,投保中心依投保法,向法院提出聲請假扣押李在內湖的一筆不動產,法院已裁准。對被假扣押一事,記者連繫李永萍,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投保中心指出,樂陞公司以廿九億、五十三億元高額收購TINY PIECE公司、同步公司股權,董監事、會計主管、簽證會計師卻未盡注意義務,查核交易價格是否顯不相當,在股權交易合理性受市場質疑後,樂陞股價巨幅下跌卅五億元,投資人依證券交易法、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求償。
事件爆發後,劉柏園、謝東波、李永萍、陳文茜、尹啟銘、陳國華、李柏衡、王怡婷、王彥鈞、曾祥裕等十人先後辭任樂陞公司職務。投保中心在事發之初,對這十人聲請假扣押,遭台北地院駁回,後來發現李永萍有處分不動產行為,因此向高院就假扣押案提聲明異議。
高院認為李永萍名下位於內湖區的房產,前年五月僅設有二六四萬元第一順位抵押權,資產大於負債,財務寬裕,卻在去年八月樂陞案後,再設定二六○七萬的第二順位抵押權給銀行,足認李永萍有將財產作不利益處分情事。若投保中心日後勝訴,恐無法或難以執行,高院認為李部分的假扣押有其必要性。
不過,陳文茜等其他九人部分,高院認為,投保中心只以投資人求償損害賠償債權龐大,相較於相對人資力懸殊,就論斷他們會脫產,屬主觀臆測,不予採信。
高院表示,四月廿七日裁定後,投保中心就未准部分提出再抗告,五月卅日已送交最高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