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唐玉麟/台北報導
鼓勵企業為基層員工加薪,經濟部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明定為本國籍基層員工加薪,享營所稅扣抵,經稅式評估,不論是行政院版本130%、藍營立委版本150%、泛綠營立委版本200%,均是稅收損失,稅收損失分別為5000萬元以下、5億元、20億元以內,下周一將提交立院,可望盡速進入立院朝野協商,據瞭解,財經兩部主張維持政院版。
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草案,明定中小企業對本國籍基層員工加薪,可享有當年度營所稅扣抵。
經濟部官員說,目前財經兩部仍主張行政院版本,但未來立院到底通過哪個版本,則有待觀察,但希望立院儘早朝野協商與三讀通過,期望明年實施、後年5月報稅適用。由於適逢11月29日將舉行「9合1」大選,為營造選前利多,對加薪抵稅案,行政院版本通過可能性,並不樂觀,反而朝野立委版本機會大增。
立法院日前初審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修正草案,明定中小企業對本國籍基層員工加薪,可享有當年度營所稅扣抵,期能透過租稅優惠,鼓勵企業為員工加薪。對營所稅扣抵3種版本,行政院版本為130%、藍營立委楊瓊瓔等人版本為150%、台聯與民進黨立委等人版本200%,立院經委會日前決定,均一併送交立院朝野協商,但要求經濟部兩周內提出3版本稅式評估報告。
經濟部官員指出,當初中經院初步評估,按行政院版本130%、員工加薪3%計,將產生營所稅減少,但綜所稅與營業稅增加,合計淨稅額效益3.17億元,但最近重新估算後,這3項版本,均是淨稅損。值得觀察的是,財稅專業立委曾巨威日前質詢說,企業對員工加薪案,只能享有1年租稅優惠,誘因並不大,建議可以享有3年營所稅扣抵,且逐年遞減,如第1年營所稅扣抵130%、第2年扣抵120%、第3年為110%,行政院長江宜樺已要求財經兩部評估。
對此,財經官員認為,曾巨威建議構想,仍需要經過立院經委會審查才行,且曾巨威版本營所稅扣抵計160%,比藍營立委楊瓊瓔版本150%還要多。他強調,外界不要再建議減稅了,國家債務很嚴重。經濟部初步規畫,啟動加薪條款的門檻,包括連續6個月失業率逾3.78%,且平均實質薪資多年未調整,以及企業對月薪5萬以下基層員工加薪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