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袁志豪/綜合報導
3歲余姓女童去年跟母親走在台南市行人穿越道時遭左轉轎車撞死,引發社會關注;上月南市又發生左轉轎車撞行人、左轉小貨車撞飛女行人、行人禮讓左轉轎車,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今天宣布,將再新增27處科技執法設備,加強取締「未停讓行人」。
去年5月8日上午10時許,3歲余姓女童跟母親走在台南市忠義路2段、成功路口行人穿越道時,遭杜姓孕婦駕駛的左轉轎車撞死,女童母親重傷住院,引發社會關注;女童父親余志祥為了女兒發生憾事,催生成立「台南市人本交通促進協會」,盼能推動「人本交通」理念。

上月17日晚間9時54分,一對男女緩緩走在台南市公園北路跟公園路口斑馬線上,一輛左轉白色轎車無視前方有行人,左轉後還加速撞上男女;轎車撞到人才緊急剎車,該對男女受到驚嚇,站穩後走到旁邊,轎車也靠右停車對話,畫面遭民眾PO上網路指「又見行人地獄」。
上月19日早上8時許,台南市成功路與金華路口又發生25歲陳姓貨車駕駛左轉時,前方有李姓女子走在斑馬線上,陳仍持續向前開,直接將行人撞飛,隨後李女倒地無法動彈;目擊民眾將行車記錄器影像PO上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直指「這位行人看起來不太妙」。
網友yy_0259前天也在threads上po文指出「出門在外真的要小心 大家全都看傻了 根本來不及反應 台南交通日常」,並放上行車記錄器影像,畫面中一輛轎車左轉,完全無視行人穿越道上的行人,導致行人紛紛停下,禮讓轎車先通過;他表示,已提出檢舉。
台南市交大指出,鑒於民眾於網路社群轉載轎車左轉從行人中穿越案件,針對南市行人流量大且易肇事路口,已擇定27處行人流量大路口,建置車輛未停讓行人科技執法設備;未來會再持續編列經費,針對易肇事路口,透過建置科技執法設備,防制交通事故,維護用路人安全。
交大指出,南警也會運用警力規劃勤務,加強稽查取締車輛未停讓行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交大大隊長洪國哲指出,今年1至3月取締「車輛未停讓行人」共計690件,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應確實減速慢行,車輛左轉彎時應至路口中心點再轉彎,避免產生死角,並隨時注意周圍人車,如遇行人通過路口應確實停讓行人通行,共同打造人本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