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新北市中和秀朗橋北側區段徵收計畫已於111年3月2日經內政部審議通過,將於111年3月30日起公告。新北市政府已於3月22日以雙掛號方式寄發通知給相關權利人,並呼籲相關權利人密切關注公告事宜,以維自身權益。
新北市府地政局表示,中和秀朗橋北側區段案自111年3月30日起至4月29日止,共計30日,徵收公告、地籍圖及補償清冊將於公告期間內,陳列於新北市政府地政局、中和區公所、永和區公所及中和地政事務所,民眾可自行前往閱覽。
![中和秀朗橋北側開發案範圍。圖/新北市政府提供](https://p1-news.hfcdn.com/p1-news/MzA2MjE0N25ld3M,/3e76242785ae0c77_1200x677.jpg/qs/w=600&h=600&r=16888)
地政局特別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如欲將徵收補償選擇改領抵價地,應於公告期間內檢具抵價地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該局提出申請,未於111年4月29日前提出則維持現金補償,土地所有權人除可在公告期間內以掛號郵寄或現場洽辦方式向地政局提出申請外,也可就近至中和地政事務所送件。
為了節省民眾往返的時間,地政局將於111年5月11日(星期三)的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於中和地政事務所4樓辦理本案補償費、救濟金發價作業,請相關權利人依歸戶號及排定之時段前往領取。另外,補償費未領取後續將依法存入保管專戶,逾15年未領取將依法歸屬國庫。
地政局表示,本案建築改良物自動搬遷期限為111年6月30日,建物所有權人於期限前必須將其建築物內家具、垃圾清除,騰空後應於期限前向該局書面提出申請,經實地勘查點收後,即能領取自動搬遷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