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C地產王
有網友稱想和手足合資買房給父母住,但不知該「共同登記」或「只登記在1人名下」?眾人馬上力勸阻,認為問題不在於如何登記,而是只要合資買房,後續太容易有麻煩。
一名女網友在「買房知識家 A你的Q」發文,稱自己是第一次買房的新手,考慮是否和兄弟姊妹一起買,房子同時登記在4人名下,問假如多人登記,會需要額外付很多登記費用嗎?假如會,之後商討決定登記在某一人名下的話,其他3人則做連帶保證人「要怎麼做才對這3位有保障?」

對此,全網異口同聲地勸阻,認為無論哪種方法都太複雜且風險高。雖然原PO後續補充解釋,兄弟姊妹已討論過取得共識,房子是大家一起合買後給父母住的,認為應該不會有太大問題,但其他網友仍認為變數太大不保險:「未來的事,沒有誰能說得準,看過太多兄弟姊妹為了房子財產撕破臉了」、「很多時候,會有不同意見的並不是持分本人,而是周圍對他有生活影響力的人。」

即使共同登記,未來恐怕還是可能產生許多麻煩,甚至傷及手足之情:「非必要狀況或特殊情況,不建議採用多數人買房、分別持分或預告登記」、「複數所有權人,到時候有人想賣、有人不想賣,就會很痛苦了」、「除非妳有登記4人的強大理由,不然以後買賣、繼承都是大工程」、「我家有一戶四個人持份,登記在某一位親戚名下,最後問題一堆,家裡做代書都沒辦法解決了」、「原本和睦關係,到要針對財產分配,不論分配多公道,總有意見分歧,導致不合!若珍惜情緣,建議不要!」也釣出有類似經驗的網友分享自己的慘痛經歷,表示自己和原PO的狀況很像,之前就是跟妹妹合買房子給爸媽住,但後來妹妹卻狂吵房產,兩人意見不合鬧得現在再也互不往來,力勸原PO三思。
(封面示意圖/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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