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敬浤、游振昇、趙容萱/台中報導
每到百貨公司周年慶,逛街人潮塞爆周邊道路,交通大癱瘓,業者賺錢,卻苦了警察與民眾。台中市政府創全台之先訂出「周年慶條款」,要求業者提出交通疏導計畫,否則罰三至十萬元。
百貨、賣場開幕、周年慶,常造成交通打結;台中市修改法規,未來業者得搞定交通問題,否則可按日開罰。(記者趙容萱/攝影)
市府交通局指出,若業者未經申請核准舉辦活動,最高可罰十萬元,且可連續處罰;若周年慶為期十四天,每天罰十萬元,就要吞下一百四十萬罰款。
台中大遠百二年多前開幕,入場車流從停車場滿出來,綿延數百公尺,還占據市區道路,甚至回堵到約二公里遠的中港交道,市中心交通癱瘓,平時開車不到五分鐘的路程,因塞車至少要花半小時以上。
去年IKEA台中旗艦店開幕時,同樣造成交通黑暗期,不僅店內約五百個停車位、對面公有停車場三百多個停車位全都爆滿,附近一公里內路邊停車格、巷道裡也都停滿車子,長長車陣回堵一公里多。
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最近修正「台中市使用道路辦理活動施工管理自治條例」,祭出百貨周年慶處罰條款,要求業者負起疏散交通的責任。
條款規定,百貨賣場、購物中心或展覽場(總樓地板面積達一萬平方公尺以上),舉辦開幕、周年慶或大型活動,得提早卅天向交通局申請,提出交通維持計畫,審核過關才能舉行。
台中市交通局長林良泰指出,原本施工、辦活動占用道路,才需事先申請;但周年慶吸引大批人潮,排隊車輛占據市區道路,等於占用路面,造成交通衝擊,業者得想辦法解決,不能只靠警察與市府。
交通局人員表示,百貨業者舉辦周年慶活動前,應向交通局提出申請,並附上交通計畫,業者須增聘保全疏導交通,預備臨時停車場與接駁車。市府會組成跨局處小組審查,若被打回票,活動就得停辦,否則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