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婚育社宅政策修法加速啟動,行政院決定三箭齊發,增加建商誘因,以快速取得婚育宅房源。其中內政部近日已預告修法,在都更地區外捐贈社宅容積獎勵將放寬至2倍為上限,亦即捐1坪額外可獲2坪容獎;另《危老條例》也啟動修法,如捐贈婚育宅,將可在法定容積1.3倍外,再額外疊加15%容積獎勵。
至於《都更條例》修法,則把捐贈婚育宅突破法定容積1.5倍獎勵上限,調高為最多不逾2倍,多出的容獎須作為捐贈婚育宅用途,亦即在六都建商捐1坪婚育宅,可額外得到約1.5坪容積獎勵。

總統賴清德日前提出「人口對策新戰略」中,在居住減壓政策,將擴大社宅40%作為婚育宅,政院將以三項法令修正同步並進,透過容積獎勵,增加婚育宅房源,近期婚育宅三法將提至行政院會拍板定案。
婚育宅三法之一,內政部1日已預告修正《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盼蒐集不動產公會意見再行研議並呈報至行政院備查,不必再送立法院。現行台灣省都更地區以外捐贈社宅予容積獎勵1倍為上限,且不得超過法定容積1.5倍;這次修正放寬予容獎2倍為上限,但不得超過法定容積1.8倍。
行政院政委兼工程會主委陳金德表示,意思是捐1坪婚育宅,這1坪免計入容積,政府額外再給予2坪容積獎勵,可讓建商多蓋房子拿去賣,對建商相當有誘因。
其二是修改《危老條例》。政院日前已審議,明訂重建計畫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且重建範圍內無償捐贈新婚二年內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婚育住宅或其他社會福利設施,另給予最高疊加15%容積獎勵。目前危老重建容積獎勵上限為法定容積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
第三,內政部上周四(4日)已將《都更條例》修法呈報政院審議,目前《都更條例》獎勵後總容積不得超過法定容積1.5倍,這次修法放寬上限到2倍。知情人士強調,要突破1.5倍到2倍間的建商,須將新增容獎拿來作捐贈婚育宅,未來會在施行細則訂獎勵辦法,亦即捐贈部分免計容積,相當捐1坪婚育宅可額外獲得1.5坪容積獎勵,比台灣省換算得少,係因六都房價較高水準所致。
原文出處 【建商捐婚育宅 容獎大餅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