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肇祥/南投報導
埔里公所計畫利用埔里高工圍牆外道路用地闢建停車格與人行道,因未先獲得校方同意,埔工校務會議決議不撥用,公所宣告停收垃圾;經過縣府、國教署出面協調,埔工日前再度召開校務會議,決定有條件撥用土地。
公所回應須看到公文才要回應!因地理中心碑腹地不足,難以停靠遊覽車,埔里鎮公所運用交通部觀光局預算,計畫在埔里高工中山路圍牆外路段開闢16格小客車、6格大客車停車格,並興建人行步道。
校方不滿公所未完成撥用手續即逕行發包,原設計可能造成學生專車不易停靠,學生上、下車風險增高,校務會議決議土地不予撥用,埔里鎮公所以停收校內子車垃圾反制。縣府、國教署出面協調雙方,仍未達成共識!
校方20日召開校務會議,決議有條件撥用土地;包括停車場工程僅限於圍牆外道路用地、水井管路遷移校內圍牆、候車停、站牌、變電箱一同遷移等。埔里鎮公所主祕潘順能表示,是否同意埔工條件,等收到正式公文才能決定,但工程要考量各方需求,如果校方以未達條件為由拒絕撥用,公所仍會向國產署申請撥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