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姿羽╱即時報導
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不再花大錢卻只買到「看得到、用不到」的虛坪,內政部的建物測繪登記新制已於今年1月1日上路,除了屋簷雨遮不再辦理測量登記,建物地下層也改以牆壁中心為界辦理測量登記面積。
內政部的建物測繪登記新制已於今年1月1日上路。(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內政部表示,屋簷、雨遮不具備構造及使用上的獨立性,也沒有外部阻隔性,且都不屬於當層的樓地板,意即沒辦法讓人員實質生活滯留使用,如果納入登記並且計價,會增加消費者的負擔。
因此,內政部於去年1月9日修正發布「地籍測量實施規則」部分條文,將一直備受爭議的「屋簷、雨遮」得以附屬建物測量登記的規定刪除,不再辦理登記。
這次新制另一個修正重點則在於地下室,原本建物地下層以牆壁外緣為界、辦理測量登記面積,但面積範圍無法實際使用,顯不合理,因此新制修改為以竣工平面圖所載面積範圍(牆壁中心)為界,以健全測量登記制度。
內政部提到,由於這次變革是重大變動,為了讓民眾及產業界能有充分時間因應,新制適用的時點為今年1月1日,且新制不溯及既往,不會影響已完成產權登記的原有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