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袁庭堯/高雄報導
台灣中油大林煉油廠2022年10月深夜氣爆冒大火,嚇壞周邊居民,遭高市府環保局依《空氣汙染防制法》開罰500萬元。中油認為意外只是「故障」引起可免罰,不服提訴遭駁回,又提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中油管理明顯有疏失才導致意外發生,裁罰有理,判中油敗訴,可上訴。
2022年10月27日晚間10點多,大林煉油廠傳出巨響,廠區冒出熊熊烈焰和濃煙,嚇壞當地居民,火勢經1個多小時驚險灌救後才撲滅。
消防局稽查發現,當時廠區內正進行開爐並以氫氣建壓,但因空氣冷卻器鰭管管束集管箱下端裂開,導致氫氣洩漏引起爆炸,環保局事後對此裁罰500萬元、環境講習8小時。
中油對裁罰不服,認為並無故意或過失,只是設備「故障」,依空汙法第89條可免罰,提訴遭駁回後,再提行政訴訟。
中油強調,開爐前經勞動部職業安全署檢查合格無虞,既經檢查合格,即應認無維護及管理疏失,只是設備故障,依空汙法第89條可免罰。此外,設備瑕疵也是因為遭廠商隱匿、詐欺所致。當晚現場濃煙都是「水煙」而非黑煙,對空氣品質無影響。
法官發現,2023年3月30日中油提出的「事故檢討改善報告」指出,事故現場發現三個破裂處,製程高壓系統置換氫氣時引發洩漏,才導致氣爆火警。第三方調查報告也指出,事故原因與其中一處破裂處瑕疵有關。
法官認為,中油遭廠商欺騙就去向廠商求償,與原本該負的責任無關。事發當時小港、林園及大寮空氣品質監測站數值異常升高,明顯與大林廠爆炸有關,高市府處分合理,判中油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