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馮建棨/台北報導
開發商盼了一年的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規則19日終於公布!經濟部能源局訂出單一開發商、單一風場獲配容量上限,國產化項目全數延續等,最快明年第二季進行遴選。
據悉,區塊開發過去聽聞樓梯響已久,但實質內容不見蹤影。能源局19日召開「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規劃說明暨意見徵詢會議」,找風電開發商與風機製造商「喝咖啡」。
開發商盼了一年的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規則19日終於公布!圖/中時資料照

依目前能源局規劃區塊開發規則草案,2026年至2030年的3-1期先進行,並採「先資格、後價格」的兩段式審查,預計今年第四季會完整公告。2031至2035年的3-2期,待3-1全數完成遴選後才會啟動。
而3-1期當中又再細分成3小階段,分為2026年的3-1-1期,分配1GW容量,預計在明年第二季進行遴選。2027及2028年的3-1-2期,2029及2030年的3-1-3期,各分配2GW裝置容量供開發,並且在2022及2023年第二季進行遴選。
值得注意的是,依照目前草案顯示,單一風場設定分配上限,能源局說,為延續現階段已投入國內產業能量,單一風場規劃分配0.5GW,而整體單一開發商也設定2026至2030年內獲配2GW,避免風場被全拿的狀態,這也代表2026年當年能獲配容量的開發商至少有兩家。
而在遴選時,開發商首先面對「資格審查」,包含技術能力、財務能力、產業關聯具體承諾。「價格評比」上,區塊開發會設定競價上限價格,未來競價會以價格較低優先,同價格採資格審查分數較高者優先。
不過現場開發商反應,首年僅1GW容量太小,不利於業者規劃,能源局官員解釋,因2026年是給予過去取得環評但未獲得開發權的開發商「早鳥優惠」,倘若區塊開發遴選未獲得開發權,可以在後續兩個次分期當中繼續遴選。
官員還說,為何後續仍要分為2027及2028年的3-1-2期,2029及2030年的3-1-3期,因目前科技日新月異,現在世界最大單支裝置容量14MW預計2024年會出現在台灣,日後可能會有更大型風機問世,為保留未來彈性,因此才分割多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