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C地產王 記者余奕賢
租屋押金頂多1~2個月,但你聽過一次付3年?有民眾遇到外國租客,對方宣稱想一次性支付多年房租,但要透過匯款,好奇是否詐騙,對此律師建議做好幾個步驟,更能保障房東權益。
民眾在臉書「買房知識家A你的Q」發文,自稱房子要出租給一名香港人,對方宣稱外派來台灣工作,希望簽約3年,還主張能一次付1年房租,甚至能一次付3年,但強調由公司匯款,好奇是否該接受?
文章吸引網友留言,有些人認為沒問題,還表示簽約公證即可「他一次繳三年,開心都來不及了」、「建議簽一年,以後配合ok再續約」、「唯一要考慮的就是一次簽三年的話,三年不能漲房租,是否可以接受」另有觀點提醒防詐騙,還喊話原PO「詐騙謝謝,我一天可以收到10個以上一模一樣的劇本」、「不要給他帳戶,你收到錢之後他又會反悔叫你退給他,然後給你跟原本不同的帳戶,到時候你會變成協助洗錢的帳戶被凍結,多聊幾個就知道了都一樣的手法講的內容都差不多」
義理法律事務所律師莊勝榮表示,原PO如果堅持出租,建議找租客公證,逾期不搬家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就能保障自身權益,再者公證需要雙方出面,亦可降低被詐騙的風險。
莊勝榮提醒,如果擔心被騙取帳戶、拿去從事非法用途,可以請租客提供公司名稱,確認是否有這家公司,或者員工編制是否有此人,避免陌生人盜用名義,亦可取得欠租求償的替代對象,至於匯款方面,倘若擔心帳戶外流,也可透過支票方式替代,但更好的做法是當面簽約、付現,提供原PO參考。
(封面示意圖/取自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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