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芃/台北報導
台北市違規廣告物多,限期不改善將會遭強制拆除,為避免違規者有「放著給政府拆」的心態,建管處訂定「台北市違規廣告物強制拆除收費標準」草案,未來將依廣告物的大小、所在位置而有不同收費,最高收費1萬1100元,預計明年經市政會議通過後就可上路。
過去市府都是編列預算執行違規廣告物強拆,今年就編列600萬元;但今年因多次徵求拆除廠商都流標,至今只拆除494件,和過去800、900件的水準有落差,拆除的多是位在5層樓以下、無人使用的廢棄廣告物。
台北市長柯文哲曾在公安會報上表示,常有違規廣告物所有人直接「通報」市府幫忙,以節省拆除費,他要求建管處盡快訂定收費規定,以免民眾有「要拆招牌就找公家」的心態。
根據違規廣告物強拆收費標準草案,將廣告物分為「招牌廣告」、「樹立廣告」和「張貼廣告」等9大類,再依照面積和設置樓層收費。像最常見的招牌廣告,若是6樓以下的小型招牌,每面拆除收4750元;設置在13樓以上的大型招牌,一面要收1萬1100元。
另外,像落地的樹立廣告,每平方公尺要收290元;設置在13樓以上屋頂,因需出動吊車等機具,每平方公尺收620元。
建管處表示,收費標準是參考付給拆除廠商的機具、人員費用、每天拆除廣告數量等,取出平均值後再加計5%的行政成本,以達到警示作用。目前草案已對外公告,接下來將送法務局審查,並經明年市政會議通過後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