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宗灝/桃園報導
平鎮市南華街巷弄疑遭地主私設「限高二米七」路障(見圖,楊宗灝攝),桃園縣議員黃傅淑香接獲民眾陳情,廿四日邀集相關單位現場會勘,認為當地屬「既成道路」,加上路障後方仍有數十戶居民,在法律上可主張「袋地通行權」,要求業管交通局協調拆除。

黃傅淑香說,《民法》第七八七條中有關袋地通行權規定,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時,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以南華街巷弄情形為例,當地住戶必須仰賴唯一既成道路出入,如今卻遭人私設限高路障,萬一發生緊急災難,後果不堪設想。
遭民眾檢舉私設路障的地點位於平鎮市南華街巷弄,當地王姓民眾投訴指出,巷底雖有其他小路可與外界聯繫,但多年來居民已習慣利用既成道路通行,如今遭人私自架設限高路障,不但妨礙民眾進出權益,若因火災或疾病救護阻礙救災車輛通行,該由誰來負責?
桃園縣政府交通局交通工程科昨赴現場會勘,由於無法確認私設路障對象為何,無法進一步釐清架設動機。交工科承辦人員指出,居民雖指該巷弄為既成道路,但是否可主張袋地通行權,後續還將與工務局、地政局、平鎮市公所等單位鑑界才能得知。
黃傅淑香說,該巷弄既成道路行之有年,過去也從未發生地主私設路障妨礙進出情事,希望業管單位主動查明拆除,還給居民進出應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