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鴻志/桃園報導
縣交通局截至今年8月底,路邊收費停車格達1萬952格,停車格過度密集、擁擠,且收費時段又因區段考量,無統一收費標準,質疑交通局擾民又搶錢,應盡速改善。
桃園縣交通局無制訂統一收費標準,民眾痛批政府擾民。(擷取自客庄任我遊)
交通局15日於縣議會進行工作報告,攸關市容、安全及縣民荷包的停車格成眾矢之的。由於交通局預計102年度於59條路段持續增加3063小型車停車格及機車2301格,成長幅度之大,引發議員關切。
五都之中,台北、台中、台南、高雄幾乎都是上午8時以後才收費,桃縣收費時間卻分為「早7晚8」及「早8晚6」兩套標準,且自民國93年桃縣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修正公布,規定每2年須依車位使用率調整收費標準,交通局從未檢討,條例形同虛設。
議員劉邦鉉說,有些停車格前後距離不足,從10格空間擴增至12格,還有電線桿卡位,危機四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