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筱筠、韓化宇/台北報導
網路借貸(P2P)業者、國銀與銀行公會今(11)日開會,包括台銀、中信、台新、玉山、渣打等十家銀行,甚至還有香港的東亞銀行,都表達盼與P2P業者攜手,並提出七大合作方向。
英、法兩國的網路借貸(P2P)已包裝成金融商品賣給銀行,圖為瑞士銀行在倫敦的金融科技實驗室(路透)
據悉,金融科技業者希望可以爭取連結聯徵中心銀行帳戶資料、P2P貸款轉理財商品,以及可做外匯避險,但銀行則只暫定與P2P業談資金保管、代收代付金流服務、信用評等與徵審服務,以及債權文件保管以及債權承購,離P2P與銀行業兩方策略聯盟的目標還很遠。
P2P與銀行業者有七個規劃中的合作項目,包含「P2B」與「P2P貸款轉為理財商品」兩大亮點。前者是指Peer-to-Business,為個人對企業的一種貸款模式,也就是不僅「個人對個人」,企業也可以到網路借貸平台向公眾籌資。
「P2P貸款轉為理財商品」,是將投資人的債權包裝成證券化商品後,販賣給其他投資人,優點是最初的投資人把債權轉移出去後,可免於倒帳風險,亦可增加追逐高報酬的風險投資人選擇標的。不過,金管會官員說,這明顯違反金融法規,應不會允許這種模式。
截至目前,國內共有金想貸、瑞保、喬美國際、鄉民貸、台灣新佳聯、哇借貸六家P2P網路借貸平台業者,香港的P2P業者「錢匯」也計畫來台發展,並找東亞銀行台北分行為盟友。
永豐銀行日前推出打造全台首座去現金化以及智慧化的交易平台,也有網路上融資借貸業務,即提供承銷人拍賣墊款融資,目的可以協助農民迅速取得資金,創造既安全又快速的交易平台。
中信與凱基二家銀行有意協助P2P業者對借款人進行徵審,但金管會強調,不反對這種合作模式,但要注意是否有違反個資法,不能未經同意,就把借款人個資丟給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