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27262

新制住宅租賃契約上路 大多房東還在用舊契約

#政策 #新制住宅租賃契約 #租屋 #新手房東 #租屋權益 #押金

好房網news記者段佩宜/台北報導

為進一步落實租賃雙方權益,打造和諧租屋市場,內政部於105年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下簡稱房屋定型化契約)及其契約書範本,去年(107)更進一步將涉及租賃雙方的重要權利義務(如押金最高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之總額、修繕責任及費用負擔之約定等),納入「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以下簡稱住宅租賃契約)。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房屋定型化契約適用於多次出租的「職業房東」;住宅租賃契約適用對象是「第一次出租或偶一出租者」。內政部希望透過修改規定,讓兩條契約之內容一致,如此一來不論是職業房東還是新手房東、偶一出租者都必須依照規定和房客簽訂契約。

新制住宅租賃契約上路 大多房東還在用舊契約。(好房網資料中心)

簽約 契約 簽名 合約 租屋 買房 (圖/擷取自pixabay)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表示,新制住宅租賃契約其實沒有太大突破,且社會未達共識,他強調,通常只在發生糾紛時,雙方才會真的注意契約內容,但依照契約內容去爭取權益其實緩不濟急,比如房客為了爭取兩個月2萬的押金,但卻要付6萬元找律師,大部分的人都會打退堂鼓。

呂秉怡指出,很多房東和房客都還不知道自己的權利義務,或是不曉得「新制」的規定,他呼籲政府可以將新制的相關租賃契約簡化調整,大量印製後在民間販售,以免租屋時雙方簽定到舊契約,損失自身權益。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