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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暫定古蹟內部改建預售屋接待中心 文化局開罰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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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洪子凱/台北報導
 
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一棟建築於日治時代建成,經過文化局文資委員會勘後認為具有文資潛力,去年11月列為暫定古蹟,屋主及建商卻在公告後繼續施工,將內部改裝為接待中心,文化局表示,針對此事將會開罰屋主及建商共80萬元。
 
據了解,建物為日治時代京町改築的店屋,且地點位於博愛路、永綏街具有台北城內都市空間歷史涵構的重要意涵,文化局在去年8月會勘後認為有文資潛力,安排進入審議程序,在去年11月貼出暫定古蹟公告,並在去年12月、今年2月邀集委員前往考察。
 
中正區博愛路132號被文化局有文資潛力,11月公告為暫定古蹟,經文資委員投票該建物登錄為歷史建築。圖/文化局提供
中正區博愛路132號被文化局有文資潛力,11月公告為暫定古蹟,經文資委員投票該建物登錄為歷史建築。圖/文化局提供
 
屋主李先生表示,住宅已老舊不堪,除了屋頂剝落、嚴重漏水,10幾年來都無法改善,因為房子為木造結構已經老化,每年還會有白蟻啃食腐化,都要花費很多金錢跟精神來處理,好在双正利建設公司願意出錢協助搶救。
 
李先生說明,建設公司修復到一半時,文化局將該建物列為暫定古蹟,造成修補困擾,甚至也影響租金收入,業者在進行漏水補強,還對建設公司進行罰款,文化局要求將建物恢復原狀,李先生無奈坦言,裡面裝潢和外面結構已經裝潢很多次,已經失去日劇時期原本真實性,連自己都不知道原貌。
 
双勝利回應,當時屋頂漏水非常嚴重,在進行抓漏工程,做到一半時,收到屋主通知建物被列為暫定古蹟,才拿到裝修許可證並接續施工,因為是第一次遇到,對文化資產法律不是那麼熟悉,不知道要馬上停工,對此也感到非常抱歉。
 
文資會委員表示,在公告為暫定古蹟後,有去做現場會勘,發現建商有施工行為,雖然建商有取得室內許可裝修,但依「文資法」規定,如有需要施工,要提報施工計畫送到文化局同意備查。
 
文資會審議後,20人同意、1人不同意,該建築登錄為歷史建築。文化局會後表示,針對公告暫定古蹟後仍有改建為預售屋接待中心的行為,將開罰行為人50萬元,並開罰所有權人30萬元。後續將督促所有權人將牆面塗漆恢復原狀、整治漏水情形,未來會持續輔導撰寫修復再利用計畫和管維計畫,並提供相關補助資源。
聯合報 記者洪子凱/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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