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News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日前深夜接獲民眾通報,立即派員前往龜山工業區四維精密材料公司桃園廠稽查,發現揮發性有機物未經焚化爐處理經由管道破裂處直接排放,造成環境之空氣污染,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加重處分罰款30萬元,且限期於9月19日前改善完成。
環保局指出,四維精密材料公司桃園廠從事膠帶製造,101年1月至102年8月遭附近之善美館社區居民陳情,並引起議員關切,經稽查違反環保相關法令告發6件次,罰款金額累計37萬2千元。
環保局5日晚間接獲民眾通報,立即派員稽查四維公司入廠稽查,發現儲膠槽之揮發性有機物未依許可內容,經由管道破裂處直接排放,未依許可內容以密閉方式收集後,經焚化爐處理排放,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環保局除依法告發處分,並限期於9月19日前改善完成。依據相關規定罰款金額為30萬元,另現場要求廠方全面檢查廢氣收集及處理設備管線是否洩漏,如有破損應立即維修,以免再次造成污染空氣。
環保局表示,四維公司緊鄰住宅區,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未依維護保養和操作,以致常遭附近之善美館社區居民陳情,環保局接獲通報均迅速派員前往查處,發現違反環保法令除依法告發處罰外,並限期改善。
環保局表示,工廠除應妥善維護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更應依規定將廢氣收集處理,若污染情節重大,不排除以停工、停業或廢止操作許可證做為處罰,以維護縣民居住之清淨空氣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