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傑沐/苗栗報導
苗栗縣苑裡鎮前鎮長劉秋東任內涉嫌借用他人名義投標所內工程,同時針對苑裡公有零售市場相關3件標案,在決標後向得標廠商要求二至三成不等賄賂,苗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他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依法提起公訴,引發地方譁然,紛紛關切涉案工程的後續狀況。
對此,苑裡鎮公所表示,劉秋東是卸任後才遭檢調偵辦調查,其任內發包工程眾多,難以對照哪些是涉及借牌投標,且從去年底他卸任後至今,目前所有工程都依契約日程施作或已完成,並無違約遭罰款工程個案發生,因此劉借牌所涉及的標案,檢方偵辦期間並未有影響相關工程後續狀況。
另外,鎮民矚目的苑裡公有零售市場拆除重建案,目前進度包含「新建工程」(2億6千萬元)及「歷史建築工程」(7千萬元),經費已於112年8月第二次追加(減)預算通過。
有關新建工程(2億6千萬元)的專案管理勞務採購部分,已於112年8月10日決標,目前辦理統包工程標案製作及後續進行標案上網公開閱覽,預計9月底辦理第一次統包工程上網招標;「歷史建築工程」(7千萬元)的設計監造部分,正在進行招標前置作業,預計10月份上網公開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