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謝晴雯/整理報導
莫蘭蒂與馬勒卡相繼離開台灣,各地災情不斷傳出,不少房屋也因此受損,甚至倒塌。但對租屋族而言,因天災造成的損失,到底該由房東或房客承擔?
雙颱重創台灣,災情不斷。(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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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口居全台之冠的台北市為例,總人口數近270萬,其中租屋族約佔39%,數量非常龐大。面臨所租的房子因天災而受損,租屋族因此擔心房子維修費用是否該由自己全額負擔。
對此,崔媽媽基金會表示,依民法規定,房東有義務提供「合於約定使用收益」的房屋給房客使用,若因天災造成門窗、屋頂等損壞,房東必須負責修繕,但可保存修繕費用的收據,在下年度申報綜所稅時扣抵。
若是屋內物品受損,則原則上除了有明確列在租約中之物品需由房東負責外,房東不用負擔房客的物品賠償。
此外,房客若遇遲遲不肯前來修繕之房東,亦可在通知房東後,自行雇工修繕,並能事後請求房東償付相關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