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8日表示,為加強管理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現已配合環境部修訂「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結合建築管理程序,要求業者必須依據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將營建廢棄物與剩餘土石方分別送至再利用機構及土資場處理,全面掌控土方去化合法途徑,並且由地方政府加強主動查核違規行為,今(2024)年至第三季為止已完成稽查案件超過3,200件,開罰案件681件。
國土管理署指出,今年5月已修正完成「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方案」,取消土資場的轉運功能,杜絕繞場行為。同時,規定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運車輛必須安裝GPS,並透過全流向管理系統運作,取代傳統紙本聯單為電子聯單;這套雙重管理機制旨在全面控管土石方流向,有效防止土資場販售不實證明或偽造GPS軌跡等違規情事。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加強管理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全面掌控土方去化合法途徑,並且由地方政府加強主動查核違規行為。示意圖/北市政府工務局提供

同時,國土管理署積極鼓勵砂石場、磚瓦窯廠等單位申請將營建剩餘土石方用作生產原料,以達到資源的適材適用,開拓多元去化管道,充分運用天然資源。
國土管理署說,為強化管理措施,運用衛星影像技術比對疑似違規地點,推動建置違規熱點設置電子圍籬加強監控,並要求地方政府成立跨單位聯合稽查小組,主動查核各類違規行為。截至今年第三季,已完成稽查案件超過3,200件,開罰案件681件。
國土管理署說明,目前已向行政院提交「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審查重大開發計畫時,將嚴格要求業者落實土方減量與土方平衡原則,並在規劃設計階段就推動大型開發工程收容剩餘土石方,作為填海造地或其他填築材料使用。為提升剩餘土石方處理效率,相關部會將定期盤點未來20年可供土方處理的海域、陸域及港區,進一步促進剩餘土石方再利用。
國土管理署呼籲,若民眾發現大型車輛載運不明廢棄土石方傾倒,應即時通報當地縣市建築管理單位、環保局或派出所,攜手防範非法傾倒亂象,共同守護生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