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546

保費列舉扣除 避開常見迷思

#政策 #居家 #列舉扣除額

工商時報 陳欣文/台北報導

對一毛稅金都跑不掉的上班族來說,保險費不失為節稅好幫手。保經業者表示,保險費列舉扣除額有「爸媽可以列舉子女保險費」、「有扶養就可以列舉保費」等六大常見迷思,報稅前最好先做功課。

磊山保經業務經理張一帆指出,保險之於節稅,除長期的資產傳承外,可列舉於所得稅申報的每人每年2萬4千元列舉扣除額也要善用,這是政府鼓勵民眾自行以保險來分散人生風險的美意。

保險費列舉所得稅扣除額概況。

保險費列舉所得稅扣除額概況。(圖/中時電子報)

張一帆建議,申報所得稅之前,應該先了解保險費與所得稅的相關規定,主要分為基本所得稅額、一般所得稅額等兩大部分。依現行規定申報所得稅,若107年度個人基本所得額低於670萬元,便不須繳納基本稅額,只要依原來的綜合所得稅規定繳稅即可。

保險商品涉及個人基本所得稅額的是保險死亡給付,依財政部公告107年度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之保險死亡給付金額,每一申報戶全年保險死亡給付合計3,330萬元以下部分,免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至於綜合所得稅申報,與保險有關的是列舉扣除額,當中有一項是人身保險費,每人每年額度為2萬4千元。不過,保險費列舉扣除額看來簡單,仍常有民眾搞混規定,被國稅局要求補稅。

保經業者表示,最常見的就是多數人以為保險費都可以用於列舉扣除額,但其實「人身保險」才可以,包括保險公司賣出的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年金保險,以及政策性保險,如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農民保險、軍公教保險等保險費支出,均可列入列舉扣除,但車險、火險、責任險等產險保單不能列入。

此外,保經業者強調,現代父母為子女規劃保險相當普遍,將子女保費列入扣除額也很常見,但須符合「要保人與被保險人是同一申報戶」規定才可列舉,這問題將在子女有收入必須自行獨立申報時浮現,若父母是要保人,子女是被保險人,當父母、子女為不同申報戶,雙方都無法列舉該保單的保費為扣除額;建議將保單要保人也改為子女,則子女可以列舉扣除,否則會有贈與稅問題。

至於其他包括因扶養非直系親屬無法扣除。實務上,有不少民眾幫忙扶養手足的小孩,一併將其保險費列舉進扣除額,卻被國稅局勾稽剔除,原因就在必須是「直系親屬」;未經核准在台銷售的境外保單並不合法,不得列入所得稅扣除額。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