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金池、張立勳/台北報導
新北市交通局指出,大台北捷運路網逐漸形成後,也應該重新思考北市獨攬捷運管理的狀況,建議應該按照路線分配董監事席次,如果因出資問題,新北市願支付股權費用,價格多少雙方可再議。
新北市交通局表示,既然捷運路網已橫跨雙北,目前新北分配的董監事席次不足,就好比民間公司,股權比例都要有一定依據,新北市願意在合乎路線比例原則支付合理價格,向交通部或北市府購買股權,分配合理的董監事席次台北捷運公司1994年成立,總資本額70億元,依照初期核定路網投資建設比率出資,北市府占73.746%,其餘資本由當時省府占3分之2、17.143%;北縣府占3分之1、8.751%,民股及唐榮占0.36%。
精省後,省府持股由交通部接管,不過,台北捷運營運總路線有32%位於新北市,但新北市府在台北捷運公司持股卻只有8.75%。顏邦傑表示,當時公司組成時,股東達成的共識為股份按捷運硬體建設出資狀況分配,若要調整股權,依《公司法》須召開股東會討論,會參考新北市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