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張睿廷/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公布今年第1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服務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計有280家業者,開罰逾1800萬元。其中上櫃公司「精華光學」、「統聯客運」都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已是第8次,分別重罰100萬元、80萬元。
勞工局表示,勞基法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共107家;其次使勞工超時工作,有58家;至於沒有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的業者則有39家。
勞工局指出,違反職安法部分,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多,有47家;違反性工法部分,針對工作場所發生性騷擾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者有3家;另有1家違反就服法,因對勞工婚姻歧視而遭開罰;至於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未於法定期限內給付資遣費,有2家。
勞工局表示,本次公布名單中,上櫃公司精華光學及統聯客運均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其中精華光學甚至有使勞工月延長工時達81小時,兩家公司均是第8次違反同一規定,因此各遭重罰100萬元及80萬元;另指南客運因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使勞工超時工作、換班未給予適當間隔休息時間及未給予勞工休息時間等多項違規情事,重罰70萬元。
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將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若為上市櫃公司,將加重裁罰金額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