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李京昇/苗栗報導
農業部推動生態熱區移除遊蕩犬計畫,苗栗縣3鄉鎮、23里列入計畫範圍,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5日指出,即日起將執行計畫,辦理家犬管理、遊蕩犬捕捉、絕育、移置等工作,當地居民若認養試辦區遊蕩犬,每隻可請領6000元的認養獎勵金。
縣府動保所長張俊義提到,根據農業部最新全國遊蕩犬隻數量調查,推估去年全國遊蕩犬數15萬9697隻,每百人遊蕩犬數為0.69隻,與上期2020年調查結果15萬5869隻相較,遊蕩犬數量增加2.46%、3828隻,前年更多達110隻野生動物遭犬攻擊,因此農業部提出在台中、南投與苗栗3縣市試辦移除遊蕩犬隻計畫。
苗栗後龍、通霄與卓蘭等3鄉鎮23里列入計畫範圍,計畫啟動後禁止人為食源影響野生、遊蕩動物,並執行遊蕩犬捕捉、絕育、移置工作,同時委外辦理家犬管理,協助飼主完成寵物登記、寵物絕育、施打狂犬病疫苗,並宣導不放養、不棄養。
張俊義說,為讓從野外捉紮的犬隻能在環境變動最小情形下,於原本生活社區內獲得照顧,將推廣「結紮送養」替代「結紮回置」,目前在苗栗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已規畫遊蕩犬收容專區,民眾只要認養在地捕捉的遊蕩犬,每隻可請領6000元認養獎勵金。
另外,因應其他區域餵養遊蕩犬,造成群聚卻無法可管,縣長鍾東錦月前邀集動保團體、專家學者座談,研擬訂定《苗栗縣禁止餵養遊蕩犬貓自治條例》,針對條例中的「禁止餵養」,動保團體表達異議。縣府農業處長陳樹義表示,自治條例仍在草案階段,人為餵養將納管,不會一次性禁止餵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