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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轉區7.7公頃僅3家合法建築 苗栗變更產專區差一步

#地方 #交通 #政策 #貨物轉運中心區 #貨轉區
聯合報記者范榮達/苗栗報導
 
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貨物轉運中心區」畫設40多年,地方發展受限,民間自辦市地重劃推動變更「產業專用區」,結合旅遊觀光等產業用途,縣都委會已審查通過主要計畫、細部計畫,目前只差重劃會提具計畫書審核通過,併報內政部核定後實施。
 
台6線、台72線口附近的貨物轉運中心區,面積約7.7公頃,特定區計畫1977年公告實施,1998年要求另擬細部計畫,開發因此受限至今,區內僅有1998年前3家合法建物,現況大多農業使用,其次沿著台6線有家具、汽車修理場等廠房、倉庫,近年來苗栗旅遊觀光產業蓬勃,民間推動變更產專區案,也備受地方期待。
 
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貨物轉運中心區」變更「產業專用區」案,備受地方注目。記者范榮達/攝影
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貨物轉運中心區」變更「產業專用區」案,備受地方注目。記者范榮達/攝影
 
縣府工商發展處、地政處指出,變更案朝貨物轉運結合旅遊服務發展,縣都委會已審查通過變更主計畫及細部計畫,重劃會申請擬辦重劃範圍,目前公告徵求意見中,等市地重劃計畫書審核通過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實施。
 
根據變更產專區細部計畫指出,市地重畫總開發費用約3億6268萬元,畫設第一種產業專用區1.44公頃,第二種產業專用區3.8公頃,提供貨運轉運服務業、批發倉儲集貨業、綜合零售業、一般零售業、餐飲業、觀光及旅遊服務業、陸上運輸服務業、休閒及娛樂服務業,及配合產業需要使用相關設施等策略性產業。
 
縣府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樂觀其成,他說,計畫區貨物轉運功能已有其他區位提供,需求性及必要性不足,計畫地處交通樞紐位置,高速公路西部城市交流道附近很多地方都發展成商圈,且台72線線聯絡大湖、泰安風景區,對觀光旅遊發展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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