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台灣貧富差距問題大,家庭收支狀況影響高低所得家庭消費主要支出。主計總處近日公布2016年每戶家庭收支狀況顯示,貧富差距在之前連五年小降後,最近兩年又微升。去年五等分位可支配所得差距為6.08倍,較前一年小增0.02倍。
台灣貧富差距,近2年又擴大(好房資料中心)
主計總處資料顯示,貧富差距現象的確逐年惡化,五等分位家戶差距倍數在2000年從5.55倍大幅增加到2001年的6.39後,此後雖逐年下降,但大都停留在6倍以上,直到2009年再飆升至 6.34 倍。2010年後曾連五年下降,但2015年、2016年連兩年微升,2016年為6.08倍。
至於最低20%家庭消費支出與最高20%家庭差距,近幾年都在3.70倍左右,例如去年最低20%家庭消費支出為34萬7785元,最高20%家庭消費支出為129萬7803元,兩者差距3.73倍;2015年則是3.74倍。
主計總處表示,最低與最高家庭所得與消費支出差距,除來自每人薪資所得,也與每戶就業人數有關,例如去年平均每戶人數為3.07人,但最高所得3.74人,最低所得平均每戶1.69人,其中整體家庭平均就業人數1.42人,最高所得1.89人,最低所得只有0.45人。此外,另一個影響家戶所得原因為家庭人口老化程度,低所得家庭65歲以上老人也比高所得家庭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