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周麗蘭/雲林報導
針對雲林縣政府重啟林內焚燒廠相關刑事、民事、行政責任調查,多名縣議員質疑縣府為特定人士當政治打手,若只調查張榮味時代的環評無效,而不調查蘇治芬時代不提出撤銷仲裁之訴有失公允,要求大選完後再公布調查結果。
縣議員蔡東富、黃鈺惠、林建鴻、李明哲、議長沈宗隆等人,27日質疑縣府說要重啟林內焚化廠的調查,卻不提及102年縣府錯過撤銷仲裁之訴的最後期限。蔡東富剪輯102年多名縣議員包括前議長蘇金煌,建請縣府向法院提出撤銷仲裁之訴的質詢錄影帶,佐證縣府故意不提仲裁,令人懷疑有否與達榮公司勾結。
縣長李進勇答詢,據他了解當年未提撤仲之訴,是律師團評估勝訴機會不高浪費打官司費用,如今重啟調查是為雲林人抱屈。李明哲、林建鴻、黃鈺惠反問,縣府為省打官司的小額費用,寧可失去把關縣庫29.5億元的機會?希望李進勇不要從「做對的事變成政治打手」,幫忙「對你有提攜之恩的那個人」。議長沈宗隆說,台北市府與馬特拉公司的仲裁之訴,民間仲裁台北市賠109億元,但市府提出撤仲之訴改由法院判決,最後只賠10億元,賠償金額差距10倍。
李明哲說,李進勇當過法官、律師,但議場不是法庭,縣長應該就事論事使社會大眾了解來龍去脈,不應老是在此問題打轉,多想想如何止血。沈宗隆裁示,縣府原定12月2日公布調查報告的時間太倉促,議會要求大選後公布結果才公平,明年1月16日之前不應曝光。